关于领取2018年护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各医疗卫生单位:
参加2018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市考点考生,从2018年12月20日起可领取护士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702室),电话:。
三、领取要求
1.由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驻邕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领取本县(区、开发区)、本单位考生的护士资格证书,领取时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委托函(附件2)及《领取2018年护士资格证书名册表》纸质版1份(附件3)。
2.考生自行领取护士资格证书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护士资格证书。
附件:1.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2.单位委托函
3.领取2018年护士资格证书名册表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原创文章,作者:wy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xford.com.cn/%e3%80%90%e5%8d%97%e5%ae%81%e3%80%91%e5%85%b3%e4%ba%8e%e9%a2%86%e5%8f%962018%e5%b9%b4%e6%8a%a4%e5%a3%ab%e8%b5%84%e6%a0%bc%e8%af%81%e4%b9%a6%e7%9a%84%e9%80%9a%e7%9f%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