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生请注意!有地区开始要求应届考生补交上传《试用期考核证明》。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正确上传,无论综合笔试是否成功缴费都不能参加笔试考试!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按照规定尽快上传要求资料!
深圳市医师协会将于2025年7月18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收集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2025年毕业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前往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深圳市医师协会)进行校验。
二、报名时未满相应年限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提交日起后续试用期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助理医师执业期满两年/五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到报名考点。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无论缴费与否均不得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请各考生准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深圳市医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市科技大厦西门一楼服务窗口
深圳市医师协会咨询电话:0755-821254760755-23641932
2025年医考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的应届考生(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或7月),请在2025年7月21日-8月1日(周六、周日休息),上交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委托他人代办;考生也可以将第二段《试用期考核证明》邮寄。
邮寄地址:延吉市河南街95号,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3医考科,电话:0433-2814081。
注:试用起止时间,请填写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
2025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考生(学历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3月1日之后或中医出师证取得时间在2024年3月1日之后),请在2025年7月14日至18日医学综合考试缴费期间,同时上交第二段《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否则无法正常参加2025年的医学综合考试。此次考核证明可他人代交。
注:试用起止时间,请填写2025年3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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