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对2019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及发放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有关事项
复审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5月1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复审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鉴定部301室。
需携带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4、本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其中一张粘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处。
5、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证有关事项
复审合格人员,请在下列时间、地点领取|证书。
领证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领证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鉴定部301室领取合格证书。
凭虚假证书报考、擅自涂改证书及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不予发证。
咨询电话:2680056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6日
原创文章,作者:wy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xford.com.cn/%e8%be%bd%e5%ae%81%e9%98%9c%e6%96%b0%e5%b8%822019%e5%8d%ab%e7%94%9f%e8%b5%84%e6%a0%bc%e8%80%83%e8%af%95%e5%90%88%e6%a0%bc%e4%ba%ba%e5%91%98%e5%a4%8d%e5%ae%a1%e5%8f%8a%e9%a2%86%e8%af%81%e6%9c%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