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卫计委发布了陕西渭南市开展2018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工作的相关通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了解通知的具体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渭南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市管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管理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注册条件者。
二、注册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首次注册需提供材料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5.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6.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7.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8. 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9. 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7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8-10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版),完成个人电子化注册信息填报,并提交注册申请;
2、申请人聘用机构审核个人注册信息,打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签署审核意见。各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统一送交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对各医疗机构、单位提交的护士执业注册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申请资料按顺序整理编号,制作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统一交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卫计局窗口(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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