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

青海省2017年护士资格证考试合格标准已经出来了,相信大家一定很感兴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通知内容: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定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合格标准的批复》(护考办发〔2017〕12号),现将我省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为: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我省有857名考生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经研究,今年省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省内合格标准为:

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及所属县(市、区,天峻县除外)和乡镇(唐古拉山镇除外),黄南州及所属同仁县、尖扎县和乡镇为:专业实务280分,实践能力280分;

果洛州、玉树州所属各县(市),黄南州的泽库县、河南县,海西州的天峻县和上述地区的乡镇,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为:专业实务260分,实践能力260分。

省内合格成绩不予滚动。

三、接此通知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尽快将合格标准通知本地区卫生主管部门及考生所在单位。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本地区、本部门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在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卫校报名的应届毕业考生和往届毕业考生的资格证书由学校集中统一组织办理。证书办理时间为2018年3月至6月(逾期不候)。办理证书时须携带考生准考证(原件)、成绩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以及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2月25日

原创文章,作者:wyz,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xford.com.cn/2017%e9%9d%92%e6%b5%b7%e6%8a%a4%e5%a3%ab%e6%89%a7%e4%b8%9a%e8%b5%84%e6%a0%bc%e8%80%83%e8%af%95%e5%90%88%e6%a0%bc%e6%a0%87%e5%87%86%e5%8f%8a%e6%9c%89%e5%85%b3%e9%97%ae%e9%a2%98%e9%80%9a%e7%9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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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zw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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