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卫生医疗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确保我市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 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藏区、彝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四个阶段。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符合《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考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须在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6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自行确定。

1.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达州高新区、军队医院、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dazhou.gov.cn/)查询《关于2021年达州市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公告》。

2.各县(市、区)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报考人员,请到辖区内所在地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此表需单位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准入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 301至 365以及392专业 之间的考生需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代码 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 373)中级资格,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须提供全科医师结业合格证。

⑥上年度历史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在报考同专业同级别时考生系统采取自动确认,确认后报名状态会进入待缴费状态,考生只需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如未自动确认请到对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原准考证和成绩单。

⑦辖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必须认真核对并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报名点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在 2021年2月9日-26日前自行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 50 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 70 元。

(四)考生打印准考证

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5日—4月18日。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附件)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1年1月25日-2月1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信息中的证件类型全部使用身份证,证件编号为18位身份证号。

(三)准考证打印。在2021年3月26-4月8日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军队单位在考前前往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成绩发布。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六、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

各报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报名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报名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每个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报名点及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承担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必须熟悉资格考试政策,加强对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我市 2021 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原标题:・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jw.dazhou.gov.cn/Html/zhengwugongkai/gongshigonggao/2020123112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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