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委机关各科室及挂靠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1〕69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阜司明电〔2021〕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申请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为2017年4月1日前行政执法资格已到期的,从事或者拟从事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该类行政执法资格的,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考试工作安排
2021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分为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后方可申请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一)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1.组织考试单位。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组织实施本市卫生健康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2.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申请参加执法资格认证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所在行政机关统一组织。市卫生健康委政法监督科负责组织委机关各科室、挂靠单位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于4月9日前将经当地编办、司法局审核通过(加盖公章)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和考试人员电子证件照报市卫生健康委(政法监督科,邮箱:fyswjwzfk@126.com)。请委机关各科室、挂靠单位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于4月9日前将报名考试人员名单及电子证件照报市卫生健康委(政法监督科),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请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资格审查。
3.考试。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制作准考证,于2021年5月15日前组织实施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每个考场考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全市考生准考证混合编号、座位交叉,一人一桌,每个考场配备2-3名监考老师。
4.结果上报。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并在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市卫生健康委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将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同级司法部门。
(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将按照司法部门要求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另行通知),考试内容考生可在安徽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首页飘窗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下载考试复习题,也可关注“阜阳司法”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在线答题”进入页面学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作弊。发现作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当地编办、司法局配合,做好人员资格审查、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执法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58-2551022
邮 箱:fyswjwzfk@126.com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名单
《考场规则》与《监考手册》
考生须知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jw.fy.gov.cn/content/detail/605c60608866883d458b4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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