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前14天内,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疫情防护。
2、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核验身份除外);自备两副一次性手套。
3、如考生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史;考前28日内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等情况,应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我市有关规定,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首场考试应提前50分钟到达考场,须自觉分散进出考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出示“行程码”和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等,核验合格后方可入场。持相关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将报告交予考务人员核查。
6、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工作人员,由驻场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评估,考点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可否继续参加考试及后续处置方式,考生必须予以无条件配合。
7、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廊坊市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关注廊坊卫健委考试中心官网(廊坊卫生考试网)和“廊坊卫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316–220636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中心
2021年4月9日
原标题:廊坊考点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www.lfwsksw.com/index.php?m=&c=article&a=detail&id=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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